抓紧退钱,错过等一年!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本月底截止!

 渝企惠   2024-06-06   453 人阅读

请注意!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已进入倒计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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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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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不依法办理的后果: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轻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重则可能会被移交法院申请强执,冻结名下全部资金账号,并限制消费。故各位小伙伴千万记得尽快在法定期限内操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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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前期,云南省昭通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某策划公司职员陈诺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陈诺未在法定限期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陈诺仍不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昭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陈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5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陈诺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将于6月底结束,请依法如实办理。同时,请检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对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什么时间办理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推出了那些新举措

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




升级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


办理方式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

自行办理

2.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3.

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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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资料留存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    温馨提醒    ·····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施行以来,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纳税人急于获取退税、乐于获取退税的心理,推出所谓的“退税秘笈”,吸引点击和流量,博取眼球和关注。切勿听信网络上各类涉税小道消息,应如实填报自己的收入和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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