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如何线上办理

 重庆税务   2024-05-21   220 人阅读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即将截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无论盈亏,均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何线上办理呢?

来看操作指南

1.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在搜索栏搜索点击【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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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所属时期设置为2023年度,在“计税方式”栏勾选【据实计算】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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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实填写好企业相关信息和数据后,点击【保存】,提交【申报】。有退补税款的,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可以在【扣税(费)款】模块里完成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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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年度汇算时

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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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

您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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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

如果您可以享受协定待遇且预缴申报时未报送的,可在申报页面左上角点击【主附表树】下拉框,选择《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并填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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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如果您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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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如果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不参加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已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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