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贴!@个体工商户 常见重要涉税费事项办理流程全梳理!

 渝企惠   2024-12-05   8 人阅读

个体工商户常见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定期定额,一般都是按季申报。


为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帮助其熟悉全生命周期税费业务办理流程,保障个体工商户新设立阶段、正常经营期、非正常期及注销清算期,小编为各位老板整理了重要涉税费事项办理流程,一起来看看!


变更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步骤

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后,需要及时变更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以免影响后续办理涉税业务。


第一步:进入功能页面

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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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变更登记信息

如要变更的登记信息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纳税人名称、生产经营地址等,您需要这样操作:

1.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并在身份信息确认界面上方提示:“如无其他变更项目,您可直接点击确定,如有其他变更项目您可点击新增添加变更事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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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自动跳转至保存成功页面并提示:“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可点击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主页;点击【继续变更】可返回功能界面进行变更操作;点击【变更税务登记表】可下载变更信息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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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变更的登记信息是财务负责人姓名、办税人姓名、开票人、投资方、注册资本等,您需要这样操作:

1.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点击【新增】。选择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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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自动跳转至保存成功页面并提示:“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可点击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主页;点击【继续变更】可返回功能界面进行变更操作;点击【变更税务登记表】可下载变更信息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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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新办智能开业

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需要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完成智能开业。


第一步:实名注册

如您此前已有实名注册的电子税务局账户,则可跳过此步骤。

1.打开重庆市新电子税局网页端,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自然人业务】,点击【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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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同意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用户使用协议》”“我已阅读并同意《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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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基本信息。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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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置登录密码,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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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开“重庆税务”APP,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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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新办智能开业

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系统将自动获取市场监管部门开业数据,您只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和补录即可。


1.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系统,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进入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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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会自动获取市场监管部门传递的登记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新办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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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您需要进行信息确认的纳税人名称,系统会自动带出电话,点击获取并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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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界面,补充填写国标行业、登记机关、纳税人所处街乡等信息,其中国标行业以您主要经营业务为主,登记机关选择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局。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新办智能开业流程就办理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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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您还需要办理发票、存款账户报告等业务,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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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办智能开业后,您就可以在首页右上方点击【账户中心】,进行身份切换后,办理个体工商户业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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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申请开具数电票


个体工商户办理了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后需要经常开具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即发票票种奖励。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发票的种类、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已办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的纳税人也可申请重新奖励。


一、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发票票种奖励)


1.打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用票需求申请】进入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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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您是首次办理,可点击【新增】,填写发票票种奖励信息;如果您此前办理过,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有效的票种奖励信息,您可以点击【新增】,也可对已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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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勾选新增或需要修改的发票票种奖励信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预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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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发票票种奖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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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后,若发生销售行为需要开具发票,就可以直接在新电子税局开具发票了。


二、发票开具

1.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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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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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购买方信息,系统会根据模糊查询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也可点击右侧图标,在弹出的客户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或者通过提供二维码的方式供购买方扫描填写信息,购买方上传后再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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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录入开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对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显示开票成功提示;若校验不通过,则显示失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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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成功后,您可以通过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等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查账征收方式下增值税申报流程

个体工商户常见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定期定额,一般都是按季申报。不同征收方式对应的申报流程也有所区别,今天一起来学习如何申报增值税吧。


第一步:进入功能页面

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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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申报模式

目前系统有确认式和填表式两种申报模式,系统会根据您的业务复杂程度,自动匹配相应的申报模式。


1.确认式申报模式

当您涉及的业务简单时,系统会根据发票开具信息,自动预填收入并计算税(费)结果,您只需要对数据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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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因存在未开票收入等,导致系统预填的销售收入与实际经营不符,需要根据未开票收入的性质,点击【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或【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输入框进行补录,完成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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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修改其他数据,需点击页面右上角【我要填表】,切换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对数据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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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表式申报模式

(1)当您涉及的业务复杂时,系统会直接进入申报表表单填写页面,并根据企业开具的发票信息自动预填数据,如果需要修改数据,可直接对主表数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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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左侧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中,系统会自动带出对应的“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且无法修改。如果需要填报享受其他减免政策,您可以在左侧“报表列表”栏点击【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相应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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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若系统显示“申报表校验结果中存在“‘提示类’问题”,您可以根据左下角提示内容,对表单内容进行修改后再提交,也可以直接点击【确认提交】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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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系统提示“填写校验不通过,请先修改申报表”,则必须根据左下角提示,对相应表单内容进行修改后,才能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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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缴纳税款

申报完成后,您可点击【立即缴款】缴纳税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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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下增值税申报流程

定期定额户申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行申报、一种是简易申报。如果您符合简易申报条件,系统后台会自行进行批量申报处理,无需自行申报;


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形,则需登录系统自行申报:

1.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2.在税务机关奖励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3.定期定额户因未签署三方协议不能简易申报;

4.简易申报失败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

5.税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步:进入功能页面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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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申报模式

目前系统有确认式和填表式两种申报模式,系统会根据您的业务复杂程度,自动匹配相应的申报模式,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默认界面所展示申报方式为确认式。


1.确认式申报模式

系统结合奖励销售额、实际销售额自动判断并计算展示本期应补(退)税额,您需对系统自动预填的数据进行核对,并对税(费)计算结果进行确认。您也可以点击右侧小箭头,查看税款减免金额、预缴税额等信息。如需预览申报表,您可点击【预览表单】查看申报明细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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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表式申报模式

(1)如果您需对自动预填的数据进行补充、修改、进一步确认,或需新增减免税额明细时,可点击页面右上方【我要填表】,进入表单填写页面,点击页面左方“报表列表”下相应表单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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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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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缴纳税款

申报成功后,若存在需缴纳的税款,您可以点击【立即缴款】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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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定期定额奖励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功能模块

选择“企业业务”登录新电子税局,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申请奖励及调整定额】进入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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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填写定额奖励信息及奖励项目信息

1.对系统预填信息进行确认,如纳税人类型、奖励日期起止时间、月应纳税经营额等数据,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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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月应纳税经营额”的预填数据是系统根据规则计算的建议值,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修改。


2.修改“月应纳税经营额”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应纳税额明细。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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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查询办理进度

税务部门会在20日内进行审核,您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办理进度。

1.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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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入办理日期,点击【查询】,即可在【进度详情】中查看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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