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六税两费”减免将进入新周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除了执行期限有变化外,需要注意的是,政策规定也有变化。
政策内容
根据《公告》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六税两费”)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要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汇算年度(上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4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目前,小型微利企业享有以下4项优惠: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实际税负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部分,实际税负5%。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3、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享受增值税相关优惠。
4、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其中:
(1)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因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申请减免或者缓缴,金额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缓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如何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那么,该怎么做才能享受到“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呢?总结了几个常见的情况,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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