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期提醒】2024年3月新的申报期已经开始~请及时申报!

 渝企惠   2024-03-01   349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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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征期日历来啦!本月征期截至时间是3月15日,财务人员记得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申报,避免逾期哦~




3月4日至8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3月1日至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3月5日至2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然人)。


3月15日银行批扣。



3月8日至25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然人)。


3月8日银行批扣,10-25日查询缴费。



3月10日至25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



1月1日至3月31日,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年度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



1月1日至5月31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3月1日至6月30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纳2024年度车船税


3月1日起,个税汇缴开始!

2024年3月1日起,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公告明确,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3月31日截止,个税经营所得汇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3月31日截止,个税手续费返还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温馨提示:各地方可能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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