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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
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对了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例 如
目前就可以更正申报
大病医疗最容易填错的地方
↓ 请查看这个操作指南 ↓
第一步,查看个人负担金额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首页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选择年份后查看“年度费用总额”和“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并截图保存。这两个数据就分别对应个人所得税App里面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第二步,核对大病医疗数据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选择需要修改的年份,点击【大病医疗】,查看已经填报的信息,重点核对“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是否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里面的“年度费用总额”和“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一致。
第三步,修改或作废扣除信息
(1)如果金额不一致,需点击【修改】,选择【修改医疗信息】,依次填写“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然后点击【确认修改】。
第四步:更正申报
以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正后,需要在弹窗中点击【去查看】,选择有变动的年度汇算信息,点击【下一步】,查看更正后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下一步】,核对后点击【继续】,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成功后确认是否需要补缴税款或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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